基于自然的青藏高原一體去九宮格共享化生態保護修復優化管理_中國網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平均海拔最高的高原,被稱為“世界屋脊”,該區域發育了許多條重要河流,又被稱為“亞洲水塔”。這一區域不僅是中國和全球重要的生物物種基因庫,同時也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關鍵區域,對中國乃至全球的人類生存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起著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作用。同時,青藏高原地區因其復雜的高寒氣候和地質地貌類型,生態保護修復的自然環境本底條件脆弱,且對外界的變化和干擾十分敏感,生態安全屏障受到全球升溫等氣候變化和不斷增強的人類活動的雙重威脅。近年來,青藏高原通過國家公園體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工程等一系列重大措施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系統退化趨勢得到一定控制,生態環境狀況總體改善。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強調“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2023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再次強小樹屋調,“繼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須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正確處理幾個重大關系”。這些重大關系包括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重點攻堅和協同治理、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雙碳”承諾和自主行動。

“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NbS)注重基于生態系統的方法,強調依靠自然力量保護生態,與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和“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等理念高度契合,也符合中華民族的生態文化傳統。NbS倡導通過綜合性、整體性的方法和途徑應對挑戰,充分考慮技術科學性和經濟可行性,強調生態、經濟和社會的一體化,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和維護地球生態安全。NbS理念在我國《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南(試行)》等指南和技術標準、自然和農田等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實踐中得到應用并取得積極成效,但在協同治理和適應性管理方面仍存在障礙和不足。本文通過分析青藏高原當前的生態保護修復狀況和面臨的難點問題,提出借鑒NbS在青藏高原開展適應性管理,提升生態保護修復成效和生態系統可持續性,在生態保護修復過程中有效統籌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助推青藏高原開展一體化的生態保護修復優化管理。

青藏高原生態保護修復狀況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在三江源、祁連山、拉薩河、青海湖等區域實施了流域綜合治理等一系列重大生態工程項目,同時開展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生態保護成效逐步顯現。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新階段,陸續發布了《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等規劃,并于2023年頒布了《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為新時期青藏高原生態修復與可持續發展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隨著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開展,青藏高原2000—2020年植被總體覆蓋度增幅達到21.8%;近20年渦度相關數據顯示,青藏高原高寒草地碳匯高達167.6±51.5 Tg C·yr-1,生態系統固碳能力呈上升趨勢,并隨氣候暖濕化將在未來進一步增強。生態保護修復成效日益明顯,例如,西藏在實施了第一期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后,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整體穩定,生態格局變化率低于0.15%,沙化面積年均減少1.53×104 hm2;在藏北區域,與退牧還草工程區外相比,工程區內的植被覆蓋度平均提高了16.9%,農牧民收入和生活條件改善,人均增收850元/年,生態系統服務增幅3%—5%,生態安全屏障功能保持穩定并呈現向好的趨勢。

存在的問題

生態安全屏障的系統性和完整性有待提升

在重點攻堅和協同治理關系處理上,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的系統性有待提升,部分敏感脆弱區尚未納入現有的生態保護修復重點工程,完整的地理生態單元被行政區劃切割。

盡管生態保護修復重點工程區已覆蓋青藏高原(特別是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區)的大部分區域,但羌塘高原、川西藏東南高山深谷、四川盆地、藏南山地等重點區域內重要生態斑塊和生態廊道尚不清晰,珍稀哺乳動物中34.9%的物種保護不足,仍有3.6%的物種未受到任何保護;有研究顯示未來全球最可能面臨水資源短缺的16個大城市中將有12個位于青藏高原周邊及其中下游地區,但現有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中青藏高原對其周邊和流域下游等域外區域影響的考慮尚不充分。此外,行政區劃對青藏高原跨區域開展全域一體化生態保護修復帶來挑戰。以我國九宮格最大的無人區可可西里地區為例,根據自然地理邊界,這一區域不僅包括可可西里山脈,還涵蓋山脈周邊的盆地和丘陵地帶。上億年間,該區始終完好地保存著青藏高原形成以來的原始地形、地貌景觀和演變痕跡,是千湖之地和珍稀野生動物基因庫。但可可西里分屬青海、西藏和新疆等省、自治區的多個縣區,不同行政區的生態保護修復規劃缺乏有效銜接和協同融合。

人工修復和自然演替周期存在差異,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后期管護不足

在自舞蹈教室然恢復和人工修復關系處理上,現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的人工修復工程周期與自然演替周期存在差異,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后期管護缺乏有力支撐。

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的人工修復工程投資和建設周期一般為3—5年,而高寒地區生態群落完成自然演替往往需要幾十年乃至更長的時間。以拉薩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為例,在工程驗收時植被覆蓋度顯著增加,但群落自然演替尚未完成,生態系統的穩定性仍然較低。由于現有生態修復工程的相關投資多用于工程實施周期內,工程周期結束后大多依靠高寒生態系統自然恢復,在管護力度不足的情況下,生態系統容易發生再次退化,威脅生態修復工程帶來各種效益的長期可持續性。

生態保護修復與社會經濟發展融合不足,管理靈活性有待提升

在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處理上,伴隨城市化進程和居民生計方式改變,部分地方在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時未能兼顧當地的經濟發展,二者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生態保護修復規劃設計和實施的系統性與管理靈活性有待提升。

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中對產業協同發展、基層生態治理、居民生計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系統性考慮不足,尚未構建起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生態保護修復規劃設計和實施管理的靈活度有限,大范圍、統一的生態補償方式與標準難以滿足青藏高原地區復雜多變的生態修復本底需求。部分生態修復政策實施多年后,區域內生態環境和民生狀況均有了較大改善,部分草畜平衡2.5元/畝、禁牧封育7.5元/畝等原有的政策標準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難以匹配區域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新形勢。

相關建議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聯合國環境大會等推進應用NbS解訪談決生態保護修復、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的挑戰。根據聯合國環境大會決議,NbS就是采取行動保護、養護、恢復、可持續利用和管理自然或經改造的陸地、淡水、沿海和海洋生態系統,以有效和適應性地應對社會、經濟和環境挑戰,同時對人類福祉、生態系統服務、恢復力和生物多樣性產生惠益。NbS全球標準主張明確應對社會挑戰及其多種影響因素,綜合考慮經濟、社會和生態系統之間的關系,平衡相關方利益,對生態系統的各個要素進行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修復,并對保護和修復的整個流程和完整周期進行監測。在青藏高原地區應用NbS開展基于監測和評估證據的適應性管理,將有助于系統支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性修復,整體提升生態保護修復成效的可持續性。

基于“三級尺度框架”落實生態保護修復規劃。借鑒NbS全球標準對不同尺度動態景觀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考慮,將青藏高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全要素耦合為景觀單元來規劃,包括景觀內部各種自然資源組成部分、具有地域完整性的景觀整體、景觀的外部環境3個尺度,特別是外部環境這一尺度在規劃落實中要尤為強小樹屋調。青藏高原的存在對其內部和周邊大氣環流和水文循環產生重大影響,需要兼顧生態保護修復對青藏高原域內和域外的影響,評估流域上游生態安全家教場地屏障建設對下游城鎮化地區和域外水資源安全的影響,尤其強調跨流域、跨區域、跨部門協同治理。同時,充分認識到邊境生態安全的重要意義,強化藏東滇西等重點區域生態廊道建設,對不同海拔范圍按完整地域開展系統性、科學性的生態保護修復研究和應用實踐,以應對日益復雜和劇烈的國際形勢和全球氣候變化。

基于定量化的生態監測、評估和預警數據開展氣候變化和人類擾動下的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適應性管理。NbS全球標準倡導基于“證據”開展適應性管理,從而降低生態系統管理中的不確定性,這在生態脆弱的青藏高原尤為重要。針對青藏高原面積廣大,水、土、氣、生空間異質性較強,現有國家級監測網絡覆蓋度較低的現狀,需要大力完善青藏高原長時間序列生態監測預警網絡,明確生態系統在氣候變化和人類干擾下的自我調節能力。加強生態監測與分析,構建適用于青藏高原的自然生態資源和生態狀況評價預警體系。基于生態監測網絡,科學研判不同區域高寒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和人類擾動的響應規律,不僅遵循自然規律、發揮自然生態系統的內在恢復能力,又充分利用人工干預在保護修復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從而實現二者的有機統一,確保生態保護修復策略的科學性、實效性和適應性,因時因地制宜、分區分類施策。在科學證據的支持下,以高寒生態系統自然演替和恢復周期為基準,設置長時序、系統性的生態保護修復措施,充分保障已建成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的后期管控與可持續性。同時加強生態修復基線研究,在現有工程“復綠”目標的基礎上,提出優化生態系統群落結構、提高生物多樣性的相關目標,提升高寒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基于利私密空間益相關方協同治理提升生態保護修復的公眾參與度。生態保護修復事關全人類的共同利益,NbS強調基于“包容、透明、賦權”的生態治理過程,充分考慮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的知情權與參與權,從而減少生態保護修復工程不可持續的風險。青藏高原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若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受到當地群眾的誤解,或對當地群眾的生計訴求處理不當,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甚至被境外勢力所利用。因此,需要準確識別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直接和間接影響的所有利益相關方,并保證其能夠參與青藏高原生態保護修復的全部過程,探索建立利益相關方聯合決策、反饋與申訴的公眾參與機制,提升公眾對生態保護修復的了解和參與度,并對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分析與適當采納,從而促進社區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充分獲取各方需求并進行權衡。在此基礎上,統籌自然生態系統自身規律和本地社區可持續發展需求,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關系,通過高水平保護持續增強發展潛力和后勁,提升基層生態治理水平和當地居民保護自然資源的內生動力。

(作者:王軍、張驍,自然資源部國土整治中心;傅伯杰,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劉焱序、趙文武,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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