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設置固定和變動待遇等待期
醫保費用斷繳后如何再參保?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化參保結構,提高參保質量,維護群眾依法參保權益。
其中,“待遇等待期”引發社會瑜伽教室廣泛關注。待遇等待期有何規定,生病后再參保能馬上享受報銷待遇嗎?斷繳后如何再參保?針對群眾關心的問題,國家醫療保障局有關司局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各地在實際操作中大多已設定待遇等待期
問:什么是醫保待遇等待期?原先有沒有設置待遇等待期?
答:醫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參保人員因未按照政策規定及時參保繳費,導致無法立即享受醫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享受,這段時間即醫保待遇等待期。在醫保待遇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無法報銷,需要參保人自己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沒有直接對醫保待遇等待期明確規定,但大瑜伽場地多數醫保統籌地區在實踐中,已對斷繳人員和沒有在集中參保期繳費人員設置了待遇等小樹屋待期。比如,2012年印發的《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按照年度繳費,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居民醫保待遇。中途參保人員(新生兒等除外)應當按照年度標準繳費,并經3個月等待期滿后,方可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問:為什么專門設定居民醫保非集中征繳期繳費和斷繳人員的等待期?
答:我國居民醫保不是強制參保。過去,部分人員選擇性參保繳費,健康時不參保不繳費不作貢獻,生病時參保繳費享受別人的貢獻。目前次均住院平均報銷4437元,時租會議如果不設置待遇等待期,越來越多人會選擇生病后才繳幾百元參保,最終損害的是全體參保人的利益。因此,著眼制度長期可持續,需要對斷繳人員和未按時參保人員設定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里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將不予報銷。實踐也證明了待遇等待期設定的必要性。
斷繳后再參保固定等待期為3個月,允許通過繳費修復變動等待期
問:待遇等待期是如何規定的?
答:指導意見設置了“兩個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變動等待期。明確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繳1年,在3個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礎上再增加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考慮到參保人實際情況,指導意見還提出,允許參保人通過繳費修復變動等待期,繳費參照當年參保地的個人繳費標準,每多繳納1年的費用可以減少1個月的變動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以后的變動等待期不少于3個月,加上原有3個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6個月。等待期具體標準由各省份根據自身情況確定。以湖南省的規定為例,假如一個人連續6年未參保,再次參保的待遇等待期計算如下:3個月固定等待期+變動等待期(斷繳年份-1)=8個月,即再次參保后,需等8個月才能享受報銷待遇。當然,這個人可通過繳費來修復變動等待期,若繳納2年的費用,則等待期縮短為6個月。小樹屋但由于他連續斷繳超過4年,即便修復,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加起來最少也要6個月。
問:為什么不允許修復固定待遇等待期?
答:如果可以修復固定待遇等待期,就相當于允許生病后再繳費,繳費后馬上享受待遇。這樣會增加選擇性參保風險,讓選擇參保的群眾利用對自身健康狀況的信息優勢,享受別人繳費對自己的貢獻,對正常連續參保人員來說非常不公平。
2025年前未參保不受影響,為保障待遇享受要按期及時參保
問:政策出臺后,2025年以前沒參保的群眾是否受影響?
答:不受影響。待遇等待期政策從2024年繳費參加2025年基本醫保起執行,即使以前沒參保,只要從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繳期參加居民醫保,就不會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來正常參保,但2024年年底集中征繳期沒有參保繳費,那2025年就會有待遇等待期。
問:如何避免居民因不知集中參保期而斷繳?
答:每年9月,各地都會開展基本醫保全民參保集中宣傳活動,廣泛發動各級醫保部門、經辦服務機構、定點醫藥機構、相關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動員。今后將繼續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載體,營造良好參保氛圍。
如果由于自身原因錯過集中繳費期導致斷繳,應在補繳期盡快補繳,減少變動等待期,以降低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的損失。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居民醫保的參保激勵政策,其中連續參保激勵為每年可獎勵至少1000元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斷繳之后再次參保的,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不連續參保的,不僅不能在參保后立即享受報銷待遇,也損失了連續參保的激勵。為維護個人醫保權益,建議每個人都積極按時參保繳費。(記者 孫秀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