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消息,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部門發布《關于推進健康鄉村建設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到2030年,鄉村健康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夠便捷獲得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個人醫療衛生負擔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到2035年,建成健康鄉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顯著縮小。
以下為全文:
關于推進健康鄉村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衛財務發〔2024〕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愛衛辦、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生態環境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文化和旅游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體育行政部門、醫保局、中醫藥局、疾控局:
建設健康鄉村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是健康中國建設在農村地區的具體實踐,是實現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農村地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與農村居民需求還存在不小差距,健康環境亟待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尚需進一步普及。為全面協調可持續助力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現就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大衛生、大健康理念,遵循鄉村發展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律,以鄉村兩級為重點,補齊農村衛生健康服務短板,從健康影響因素的廣泛性、社會性、整體性出發,踐行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統籌各方面力量和政策措施協同推進,更好地維護農村居民健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健康鄉村建設的總體目標是,為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實健康保障。到2030年,鄉村健康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夠便捷獲得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個人醫療衛生負擔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到2035年,建成健康鄉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顯著縮小。
推進健康鄉村建設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協調發展。將健康理念融入鄉村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服務人民群眾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完善政府、社會、個人多方參與、合力推進的體制機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共享空間、生態環境和鄉村發展模式,實現健康與經濟社會良性協調發展。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遵循發展規律,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典型引路,分區分類明確目標任務,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推動建成符合地方實際、群眾可感可及的健康鄉村。三是堅持循序漸進,久久為功。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農民期盼中找準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好頂層設計,加強政策統籌,一以貫之、狠抓落實、穩扎穩打,不斷提升健康鄉村建設實效。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鄉村醫療服務水平。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深化縣域綜合醫改,強化和拓展縣域醫療衛生體系服務功能;進一步改善鄉村醫療衛生服務基礎設施條件,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功能布局,推進遠程醫療向鄉村覆蓋,建立遠程影像、心電、會診等中心;發展壯大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穩步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招生規模,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著力提升人員素質,優化人員結構,合理保障待遇水平,分類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和醫療保障問題;改革完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鄉村建設機制;創造條件將村衛生室納入基本醫保定點范圍;加大醫保基金支持力度,優化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二)提升鄉村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強農村地區重點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等重點疾病防治,健全城鄉一體、上下聯動、功能完備的疾控網絡,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促進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落地見效。村衛生室按照《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標準》加強能力建設,提升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疫情早期識別和應急處置水平,持續推進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效。發揮村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協調聯動,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傳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處置等工作;開展衛生健康政策宣傳、居民健康教育等活動,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治理機制。
(三)強化時租空間鄉村中醫藥服務。堅持中西醫并重,擴大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供給,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力爭實現全部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加強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創造條件開展中醫館、中醫閣服務內涵建設。推進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項目建設,提高縣級中醫醫院中醫特色優勢專科服務能力、急診急救能力和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能力。推進普遍將中醫藥服務納入家庭醫九宮格生簽約服務內容,加強中醫藥簽約人員配置。
(四)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強化癌癥、心腦血管疾病等早期篩查和早期發現,擴大受益人群覆蓋面。加強預防接種服務,積極推進遏制微生物耐藥。加強出生缺陷防治知識普及和健康教育,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地中海貧血防控服務,促進健康孕育。鼓勵積極開展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提高科學育兒能力。深入實施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脫貧地區新生兒疾病篩查、脫貧地區兒童營養改善等項目。鞏固完善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婦幼健康服務網絡。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鼓勵縣級及以上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轄區內托幼機構建立聯系,定期上門對接,加強衛生保健指導。推動落實《兒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實施方案》,將兒童青少年肥胖納入特定健康問題哨點監測項目重點監測內容。推動落實《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實施方案》,建立視力健康檔案,有重點地開展近視干預活動。組織開展老年口腔健康、營養改善、癡呆防治、心理關愛和聽力健康促進5項行動。鼓勵鄉鎮衛生院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面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對0—6歲兒童、孕產婦、老年人等重點人群,以及原發性高血壓、2型糖尿病、肺結核、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患者開展針對性健康服務。
(五)改善鄉村健康環境。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推動有條件的農村穩步普及衛生廁所,科學選擇改廁技術模式。分區分類重點治理人口居住集中區域農村生活污水,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協同推進農村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利用。分類管控鄉村噪聲污染,加強對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引導村民自覺減少噪聲排放,嚴控噪聲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向鄉村居住區域轉移。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逐步提高清潔能源在滿足農村燒飯、取暖等日常生活需求以及種植、養殖、農副產品加工等農業生產和加工領域的比重。按照《健康村建設規范(試行)》《健康鄉鎮建設規范(試行)》要求,有序推進健康村、健康鄉鎮建設。充分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用,共同做好農村健康環境建設工作。
(六)普及鄉村健康生活方式。把轉變農村居民思想觀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深入推進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圍繞公眾普遍關注的衛生健康熱點問題,聚焦重點人群,開展系列科普活動。制定鄉村健康公約和健康守則共享空間等行為規范,大力開展講衛生、樹新風、除陋習活動。推進“健康知識進萬家”,推動健康知識入腦入心,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鼓勵和引導鄉村居民加強個人健康管理,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體育活動,開展“體重管理年”活動,降低人群超重肥胖率。加強農村地區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針對青少年近視等問題的體育干預,配備適合學齡前兒童大動作發展和身體鍛煉的設施設備。舉辦鄉村體育賽事活動,促進三大球、乒乓球、太極拳、八段錦等項目在農村推廣普及。強化農村地區營養指導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開展農村地區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推動居民合理膳食和健身生活化、普及化。推動各地將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納入對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目標管理。
(七)因地制宜發展鄉村健康產業。積極促進健康與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融合,圍繞鄉村旅游、中草藥種植加工等,指導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發展鄉村健康產業。開展鄉村旅游餐飲提升行動,帶動提升鄉村居民在食品衛生、營養健康、飲食烹飪等方面知識、技術的普及,促進形成與當小樹屋地氣候、物產、文化、風俗等相適應的,特色鮮明、科學合理、衛生健康的飲食習慣。
(八)防止規模性因病返貧致貧。防止規模性因病返貧致貧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的長期性、底線性任務。要進一步健全防止因病返貧致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及時做好分類救治等健康服務,按照規定落實醫療保障政策和社會救助措施,引導社會力量予以幫扶。樹牢底線思維,繼續精準施策,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因病返貧致貧的底線。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機制。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農業農村部等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工作任務。發展改革部門將有關建設任務納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規劃,推進鄉村健康服務提升。民政部門指導落實社會救助等政策措施。財政部門加強經費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部門加強指導,推進健康環境建設等重點工作。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指導健康產業相關工作。體育部門支持農村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推廣全民健身,推進體衛融合、運動康養發展。醫保部門落實醫保政策,優化舞蹈場地鄉村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中醫藥管理部門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服務能力建設。疾控部門依職責推進鄉村兩級公共衛生工作。
(二)開展成效監測。充分利用現有監測平臺,明確健康鄉村建設的階段性目標、監測指標、監測方法,組織開展監測。強化監測結果運用,對于建設成效顯著的省份,在相關項目資金安排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并予以通報表揚;對于建設進展滯后、成效不明顯的省份加強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地方和單位要充分利用監測平臺和監測結果,加強對健康鄉村建設工作的科學研判和規范管理,有針對性完善推進措施,推動健康鄉村建設取得更加扎實的進展和成效。
(三)加強交流宣傳。通過舉辦培訓班、推廣健康鄉村典型案例、組織現場觀摩、編發工作簡報等形式,加強健康鄉村建設經驗做法交流學習,點面結合,指導各地推進健康鄉村建設。廣泛深入宣傳健康鄉村建設行動取得的進展成效,強化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形成全社會推進健康鄉村建設的良好氛圍。
國家衛生健康委 全國愛衛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小樹屋和旅游部 市場監管總局
體育總局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
2024年8月1日